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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公积金提取方法和条件
东莞公积金提取方法和条件如下:
一、提取条件(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可申请提取):
1、购买自住住房:
购买新建商品住房、二手住房;
提供购房合同、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等材料;
可提取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的账户余额,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。
2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:
需提供规划、建设部门批准文件及工程预算等;
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。
3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:
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;
可每年提取一次,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;
首次提取需在还款满12个月后办理。
4、租住住房:
无房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;
可按月或按年提取,提取额度根据东莞市规定执行(目前为每月最高可提取1200元,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);
需提供身份证、婚姻状况证明、无房证明等。
5、离休、退休:
提供退休证或相关证明;
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。
6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:
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;
可全额提取。
7、出境定居:
提供护照、签证或定居证明;
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。
8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:
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公证书、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申请提取;
提取其账户全部余额。
9、封存满半年未再就业:
账户封存满6个月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非本市户籍职工;
可申请销户提取。
10、其他符合国家和东莞市规定的提取情形。
二、提取材料(通用+专项):
身份证原件;
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储蓄卡;
根据不同提取原因提供相应证明材料(如购房合同、贷款合同、租赁合同、退休证明等);
结婚证(涉及配偶提取时需提供);
单位盖章的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》(部分情况可通过线上申请免提交)。
三、提取方式与流程:
1、线上办理(推荐):
登录“东莞公积金”官方网站或“东莞公积金”微信公众号;
进入“个人网厅”或“手机APP”;
选择“提取业务”,按提示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;
审核通过后资金将转入指定银行卡(一般3个工作日内到账)。
2、线下办理:
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;
现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审核;
工作人员受理后即时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打款。
四、注意事项:
同一套住房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(偿还贷款除外);
提取金额一般保留至元位;
不得虚构提取条件骗提套取公积金,一经发现将列入信用黑名单并追回资金;
政策如有调整,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公告为准。
五、咨询方式:
官方网站:http://dggjj.dg.gov.cn
服务热线:12329(转东莞)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–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要求,确保材料齐全、顺利办理。
🕐 2026-03-14 06:49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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