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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安区个体注销
在深圳宝安区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,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材料准备:
一、注销条件
1、依法完成税务清算(无欠税、无未申报事项)
2、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或主动申请终止经营
3、无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纠纷
二、办理流程
1、税务注销(先于工商)
携带身份证、营业执照副本至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
完成《清税申报表》提交
取得《清税证明》(电子版可通过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获取)
2、工商注销(市场监管局)
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(http://amr.sz.gov.cn)
点击商事主体登记注册→个体户注销登记
填写《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》并上传:
*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
* 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
* 税务注销证明(可上传电子版)
现场核验(需本人携带原件至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)
3、印章缴销(如有)
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至刻章点办理印章销毁
三、注意事项
1、2023年深圳已全面实行一网通办,全程电子化约需3-5个工作日
2、未办理税务注销直接申请工商注销将无法受理
3、存在未结清社保/医保的需先办理停保手续
4、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《委托书》及代理人身份证
四、宝安区办理地点
宝安区市民中心: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15区前进一路88号
办公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
建议优先通过i深圳APP(搜索商事主体注销)进行全流程办理,系统会自动校验材料完整性。若有特殊情形(如营业执照遗失),需现场提交《营业执照遗失声明》并公示30日。
🕐 2025-11-17 12:42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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